个人所得税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2浏览次数:361

各位老师:

按税务局通知,本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全部由个人自行申报。

2.为了配合本次12万申报的工作进度,尽量争取在2月底完成申报。

3.本次是否申报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请相互转告,自行通过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手机APP、支付宝和微信申报、缴税工具,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缴税。

详见税务局《友情提示》

集团已按教职工收入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金额可在税务局的平台中直接显示,其他收入需个人申报。

特此通知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7220

财务处网页通知链接
http://wzgl.shou.edu.cn/_s106/2017/0220/c7041a205016/page.p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