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4浏览次数:1986

各相关学院:

18届“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211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31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

三、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时须由本人参加,不得替代。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五、“曙光计划”由各个学院分别推荐人选一名,不受理个人申报。

 

六、时间紧张,请学院尽快推荐,学校将组织评审遴选。

 

                                                        科技处

附件1:曙光申请书.doc

附件2:曙光计划汇总表.doc

附件3: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