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0年度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申请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曙光计划项目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者原则上要求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师。
项目研究年限为2―3年(2010年12月起),一般不能超过3年,理工科资助金额为15万元,文科资助金额为5万元。
2、曙光跟踪项目
申请者要求是已完成曙光项目,并在2008年至2010年间正式获得部市级二等奖(含)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2―3年(2010年12月起),理工科资助金额为25万元,文科资助经费为7万元。
请有意申报上述两类项目者务必事先与相应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以便项目校内申报、评审的组织开展。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一律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2008年版)》,请从附件直接下载。申请书请用 计算机 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并参考附件2:“上海市曙光计划项目评分表”。
2、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2日,请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1月12日15点前,交科技处;由于限额申报,曙光项目申请者请准备好汇报答辩(10分钟PPT,时间11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10年10月25日